《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10月1日正式施行
发表时间: 2022-09-21
作者:兴强 杨康 裴凯
来源:广西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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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
据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重点对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改扩建管理、服务区汽车充换电服务、打击拒交逃交车辆通行费、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
其中,《条例》明确了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明确规定车辆救援服务需求者可自行选择救援服务提供方,并对救援服务作业安全保障作出了具体规定;在服务区经营性项目中增加汽车充换电项目,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水平等。
《条例》立足广西高速公路实际,着重对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程序、经营服务、路政及应急管理等方面做了增补和完善,旨在解决制约全区高速公路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助推广西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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