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出台
发表时间: 2022-08-13
作者:吴少妮
来源:人民铁道网-人民铁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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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出台
长三角地区省级涉铁地方性法规实现全覆盖
本报合肥8月12日电(吴少妮)日前,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安徽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此,长三角三省一市涉铁地方性法规实现全覆盖。
《条例》共七章60条,对铁路安全管理的职责、建设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及联合监管与区域协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条例》明确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和沿线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铁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阻碍车门关闭等行为将受到处罚。
近年来,安徽省铁路建设进入高速发展时期,至2021年底,铁路运营里程达5200多公里。与此同时,铁路安全面临的外部环境风险因素日益增多,相关法律、法规亟需通过地方立法细化和完善。此前,铁路部门积极配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立法计划,推进立法进程,配合完成《条例》调研起草、制度论证、意见征询和审议修改等工作。今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将配合安徽省政府相关部门,抓好《条例》宣传贯彻,充分发挥《条例》在安全环境整治过程中的法律规范作用,为建设“轨道上的长三角”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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