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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两部门联合防范化解道路运输风险

发表时间: 2020-09-02 作者:admin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点击:201次

  日前,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建立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防范和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双方将通过开展重点领域“两评估一报告”,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要求企业定期对营运驾驶员安全驾驶进行评估。对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将依法追究责任。

  贵州将建立营运驾驶员安全评估制度。企业定期对营运驾驶员安全驾驶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身体、心理、婚姻、家庭、经济状况、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八小时外生活规律等,重点关注驾驶员思想动态,了解是否有家庭矛盾、感情纠葛、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经济利益诉求等。企业按照“一人一档”建立驾驶员安全营运档案,对发现不稳定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干预,消除隐患。

  贵州将建立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教育培训、车辆安全技术状况、GPS动态监管、视频监控、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等,重点评估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营运。

  原则上每半年,道路运输企业要将驾驶员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专题评估报告,并报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贵州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明确了各有关方责任。行业管理部门在履行传统管理职责的同时,要加强对运输企业、承包人经营行为规律研究,密切关注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身心健康特别是心理健康;运输企业、承包人等经营者要充分兼顾生产者的合理利益,妥善处理好驾驶员切身利益,时刻关注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分析研判驾驶员的心理状态,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加快推进驾驶员心理健康考核、教育培训、心理疏导机制建立等相关工作。

  贵州还将加强督促汽车客运站对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核查,确保按照工作规范履责到位;对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核查相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分析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效果和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提升监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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