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分三阶段开展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袁成亮)来自铁路部门的消息,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正式开展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巩固扩大高铁安全环境整治成果,确保黑龙江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铁路运输安全。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国务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部署要求,联合地方政府、执法部门,从2020年5月15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分3个阶段推进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
第一阶段从2020年5月15日至6月15日,为隐患排查阶段。全面对标,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治计划。
第二阶段从2020年6月15日至2021年12月末,为集中整治,全面消除隐患阶段。
在2020年10月底前彻底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突出安全隐患问题;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开行5对以上旅客列车京哈、滨洲等14条共3579公里线路的隐患整治任务;2021年12月末前,完成剩余通让线、牙林线等42条共3345公里线路的隐患整治任务。全面完成普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公告工作。
第三阶段从2022年1月至12月底,为持续推进疑难问题整治阶段。对剩余疑难问题整治销号,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并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入分析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办法;全面验收隐患整治情况,对重点隐患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协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府完成铁路“双段长”工作制建立工作;深入分析整治行动暴露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办法。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认真依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整治违法采矿、采石或爆破作业安全隐患;整治邻近铁路违法施工,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等安全隐患;整治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违法进行采砂淘金、疏浚作业、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设施的问题以及通航标志缺失问题;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违法堆放杂物、材料、设备,倾倒弃土弃渣、垃圾等隐患问题;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等安全隐患问题;整治铁路沿线杆塔、上跨线缆等设备设施倾倒侵限隐患以及影响铁路基础稳定的非法管线穿越问题;整治铁路沿线树木倒伏侵限以及影响行车瞭望隐患的问题;整治铁路沿线彩钢瓦房等硬材料建(构)筑物以及风筝、气球等轻飘物在大风天气下刮入铁路线路安全隐患;整治电气化铁路沿线违法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隐患问题;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等安全问题;整治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以及闲杂人员非法上道问题;以及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推进道口平改立和防护栅栏封闭排查整治、推进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地段防护设施排查等整治任务。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实现有效整治《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划定铁路安全保护区,确保安全保护区有效管控;全面推进运行时速120公里及以上列车的线路全封闭和道口平改立,对难以实施封闭和平改立工程的采取限速运行等安全防护措施;铁路沿线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齐全完好;铁路沿线自然环境特别是地质灾害风险得到有效排查,重大隐患得到及时治理;建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涵盖铁路运输企业与沿线地方政府、铁路监管部门、铁路公安机关的铁路环境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等目标。
据介绍,铁路部门将紧密对接地方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以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铁路“双段长”工作制等举措,共同推进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