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发展工作
2月24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交通运输部门贯彻落实措施。2月27日,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发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4个方面18条具体落实意见,在突出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切实当好“先行官”。
《意见》强调,要全力做好路网保通保畅工作,坚决纠正无端劝阻劝返等做法,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要继续抓好“外防输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武汉(湖北)籍入皖车辆专用通道,积极配合当地公安交管、卫生防疫部门,对武汉(湖北)籍车辆人员建立并落实“两查一测”机制;在与湖北连接的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省界设置检测站点,对由鄂入皖车辆人员进行“两查一测”,并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三不一优先”要求,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联动机制,确保货物运输“零阻碍”。要稳妥有序恢复道路客运,加快恢复水路运输,进一步加强客运车站、公交场站、码头、服务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
《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责两案”,坚持“一项一策”制订复工方案,分类分批推进交通重点工程复工复产。要积极督促已复工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形成更多的作业面和有效作业量。要盯紧盯牢年内计划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全力抓好落地落实,确保按期开工;要有序推进后续项目前期工作,超前谋划储备项目前期工作。
《意见》指出,各地各单位要聚焦年度任务,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全力推进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交通强国试点、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要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持续抓好交通运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意见》强调,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防控主体责任,精准实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靠前指挥,深入基层一线,抓实抓细抓落地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疫情防控与交通运输发展两不误,在大战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