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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选“地”放风筝,切勿“任性”而为之

发表时间: 2021-03-02 作者:邹勇 来源:交通运输新技术网 点击:241次

  近日,国铁郑州局集团公司管内由于风筝等异物搭挂高铁接触网事故就多达15起,风筝等异物4天致8起高铁晚点。铁路部门提示,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物体。如违反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众所周知,春节过后,天气回暖,阳光明媚,气温回升,春暖花开,群众户外活动增多。阳光肆意,约上三五个好友,出去踏青,在公园周边放风筝、野餐小聚等,很是惬意。

  但是,随着春季的到来,放风筝的现象越来越多,风筝一旦搭挂到铁路接触网上,很有可能会导致接触网断电烧损,影响行车安全。外出放风筝,势必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可是如果地点选不对那可要害人害己了。

  然而,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是禁止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动力伞等空飘物和小型航空器。铁路的电力接触网导线及其相连部件均带有27.5千伏的高压电,风筝线一旦接触到这一带的线路,会造成电力接触网断电,导致沿线列车晚点,甚至停运,而放风筝的人也有可能遭受高压电击,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孔明灯、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如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近年来,因接触网挂异物造成列车停车、中断供电的故障时有发生,甚至出现沿线彩钢瓦漂移到线路上造成接触网断线的事故,从而中断行车、影响旅客出行安全。

  俗话说:“没有惨痛的代价是不会觉悟的。”笔者认为,放风筝本是一件放松心情的好方式,切不可过度儿戏,让它成为伤害自己影响他人的“任性”之为。(作者系中华铁道网、交通运输新技术网评论员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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