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事小,丢了诚信事大
近日,在江苏宿迁站,一男子“买短乘长”尾随他人出站,最后不仅被罚款,还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180天内禁止购票乘车,后果十分严重。(2月1日央视新闻)
随着铁路运输的不断发展,乘坐高铁动车已经成为国民出行的首选,随着国民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和动车带给国民的便利,公共出行的不文明行为却常有发生。而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不仅需要铁路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这些类似“买短乘长”、恶意逃票、扰乱站车秩序等违法行为。同时,需要我们自身自觉按照铁路相关规定文明乘车,共同维护良好乘车秩序。
首先,“买短乘长”现象不仅扰乱铁路乘车秩序,导致乘车环境混乱,增加铁路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并且在其被发现后公然辱骂及暴力推搡的行为更是没有道理。经调查,该违法人毕某于2019年5月12日16时30分许,持当日G71次北京西至郴州西的车票乘车到达韶关站后,在出站口尾随一女旅客从出站闸机逃票出站,被铁路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在要求补票并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时,毕某因加收部分的票款问题而拒绝补票。和谐社会,笔者建议有合理的理由我们是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是对于规则的起码的遵守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到的。
其次,不能因为某些个人行为一概而论,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出行义务,这种行为多出现在无座票上,出行者认为买的是无座票,没有占座,则乘车远一点也没关系,也由于人多混杂,出行者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钻监管难度大的空子。
最后,相关部门采取的打击手段不够全面高效,出台的相关法律政策没有得到普及和有效实施。首先加强民众对相关法律的学习与了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从源头上治理问题;其次加强对逃票行为的管控力度,对检票、查票、验票等环节进行撒网式普查,尤其是普铁无座乘客众多时,更应加强每个站出口处的检查力度,让不法分子“有贼心,没贼胆”。
笔者认为,铁路不是逃票者的“安乐窝”,这些视规则于“无物”的人也终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正所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无道理。毕竟行政拘留并不光彩,相信还是能起到震慑作用的。拒不补票可不是光荣的事,如果铁路警方一味的纵容轻罚,那么遵守规则的人也难免随大流,也买短途票长途乘车,能逃一次是一次。
相反,在春运期间,在全国10多万公里的铁道线上,为了让旅客节前平安回家、节后顺利返程,铁路职工“舍小家为大家”,坚守在各自春运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着铁路人的责任与担当,无怨无悔地付出,努力为实现中国铁路总公司所确定的“平安春运、有序春运、温馨春运,让旅客体验更美好”的2021年春运工作目标而“努力奔跑”。铁路职工在用他们脚踏实地的实际行动彰显着“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和“安全优质,兴路强国”的新时代铁路企业精神;铁路职工也同样在用他们脚踏实地的实际行动注释着“交通强国,铁路先行”和“当尖兵、当先锋”的铮铮承诺。无疑,铁路职工也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在这里,我想问一下那些逃票的人,你觉得自己可耻吗?
良好的旅行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高铁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的文明也要跟上速度,恶意逃票简直品行低劣,这种行为不是在擦公家的油,而是把自己的人品使劲地踩。笔者觉得,以后铁路部门将对逃票进行更严厉的整治,出台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抓恶意逃票“不挑日子”。(作者系中华铁道网、交通运输新技术网评论员熊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