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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好农村路”建设成为实现精准扶贫脱贫“先手棋”

发表时间: 2020-05-09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181次

  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忠信镇石笋村寨子组,坐落于芙蓉江峡谷谷底,是一个仅有100多名村民的小山村。

  过去,受地理位置和不通公路的限制,悬崖上的“天梯”是村民们出行的“交通要道”,交通阻断造成寨子组的村民与外界的联系。

  去年5月30日,一条全长5.44公里、路面宽度4.5米的坳口至寨子农村公路建成通车,彻底解决了石笋村山区群众的出行难题。

  随着这条农村公路的建成通车,不仅解决了村民出行问题,而且带动了山区经济发展,引领和带动群众冲破了“穷门槛”,寨子组村民的生活苦尽甘来。

  这是贵州省近两年来着力解决全省30户以上村民组打通硬化路、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的一个缩影。

  “四好农村路”是实现精准扶贫脱贫的“先手棋”,修的是路,带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

  近年来,农村公路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过去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脚泥”,如今是“出门水泥路,抬脚上客车”,一条条“四好农村路”通村畅乡,成为民生路、产业路、致富路。

  交通扶贫抓住关键 选准农村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发展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改建农村公路188.7万公里,完成了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任务。截至2018年年底,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404万公里。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为网点的交通网络初步形成,乡村之间、城乡之间连接更加紧密。

  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的区县比例超过94%。农村“出行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交通扶贫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物流网络不断完善,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016年9月,中国发布的《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议案》指出,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分类精准扶贫,确保实现2020年全部脱贫的目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在交通运输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看来,农村公路是一项基础性项目,是交通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的先导项目,也是可持续发展的组成部分,是扶贫的关键,选择农村公路是典型的项目安排精准的体现。

  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404万公里,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83.4%,其中等级公路比例达到91.3%,硬化路率达到81.3%,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分别达到99.64%和99.47%。

  尽管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取得了成效,但如何补齐农村交通供给短板,保证农村公路管养质量,是保持可持续交通发展、破解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瓶颈的关键。

  良法善治提供保障 建好农村路

  建设农村公路作为交通扶贫最艰巨的一项工作,需要资金投入、保证工程质量以及应对各种复杂的环境。如何解决?完善法规政策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保障。农村公路基本实现“良法善治”,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连续多年在中央一号文件、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农村公路建设作出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交通运输部联合7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等标准规范,农村公路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更加完善。

  为了落实国家一系列关于建设农村公路的政策措施,29个省份将“四好农村路”纳入政府绩效考核,21个省份明确提出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

  张柱庭认为,农村公路包括了县道、乡道、村道,由于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制定较早,当时没有把村道纳入调整范围,对县道、乡道的规定较为简单,特别是整体上没有把运营纳入法律调整范畴,已经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四好农村”需要。

  他表示,近几年已经有14个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农村公路管理地方法规,已经取得了立法经验,下一步应当加快修改公路法、出台国务院行政法规《农村公路条例》的步伐。

  建立养护长效机制 管好农村路

  贵州始终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实施交通扶贫的“主战场”,打出了一系列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组合拳”。截至2019年,贵州省计划投资314.8亿元,建成通组硬化路7.87万公里,实现39867个30户以上村民组100%通硬化路。

  海南省通过实施交通扶贫六大工程,补齐了基础设施短板,大幅拉近了城乡距离,率先在全国实现100%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目标。

  目前,农村公路基本实现“有路必养”,优良路率持续提升。

  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今年2月,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基本建立,管养责任落实日益到位。

  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县、乡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设置率分别达到99.9%和92.9%,农村公路养护里程超过395万公里,列养率达到97.95%,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2.5%。

  针对农村公路管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交通运输部表示,将实施“长效机制强管养工程”,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建立管养长效机制,重点解决重建轻养、资金不足、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农村公路三分靠建,七分靠养,关键在管。

  近年来,一些地方大力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不断夯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河北、辽宁等21个省在省级层面制定了落实“路长制”的工作措施,其中福建、四川等9个省出台了实施“路长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提出将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提高建设和管护市场化、专业化程度。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也发出通知,要求对地方各级财政、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工作,细化实化资金政策措施,加大投入。

  国家给予政策、资金的支持,关键看落实。

  虽然建好了农村公路,但管好、养好、运营好公路是一项重要工作。建设四好农村路,如何管养、如何运营使之真正发挥效益呢?张柱庭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关键是人、财、物及运营的可持续性保障机制,其中人才是第一位的,资金和物质是基础性的,法律、政策、标准是保障性的,建立好四者运行的科学机制,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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