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四公司党委“四项措施”规范考核评议工作
发表时间: 2022-01-19
作者:梁明清
来源:交通运输新技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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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铁路网、交通运输新技术网通讯员梁明清)近年来,中铁二局四公司党委采取严格评议程序、邀请职工代表、划分测评等次、落实奖惩机制四项措施,规范了年度考核评议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层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
根据评议要求,严格评议程序。为确保各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民主评议工作组,严格按照自查总结、大会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评定考核等程序进行,确保述职评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邀请职工代表参与,确保民主、公正。四公司党委要求述职人员在民主评议大会之前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并邀请职工代表参与述职评议,职工代表可当面就有关问题向评议对象提出质询,要求述职人员必须认真给予解决和答复,确保述职内容的真实性。
划分测评等次,操作规范合理。四公司党委统一印制了《民主评议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司中层领导人员测评表》,在述职之后向职工发放民主测评表,职工们根据自己掌握的述职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在群众中的公认度,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述职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按百分制进行具体量化评分,再由考核组撰写综合分析评价材料,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上级党委。
落实奖惩机制,提升测评实效。四公司党委及时将项目领导班子和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公布和向本人进行反馈,对最后一名进行降职处罚,对后3名,由公司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戒免谈话,指出不足及下一步努力的方向,连续两年评为末位的,要降薪、降职。